購買萬能險勿輕信“高收益”承諾
監管新規落地讓產品更規范銷售更透明
金山網訊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加強萬能型人身保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萬能險的產品設計、賬戶管理、銷售行為等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記者走訪鎮江市多家保險公司發現,保險從業人員正積極適應新規要求。
什么是萬能險呢?很多消費者誤以為萬能險是一種“萬金油”式的保險,實則不然。它是指在產品名稱中包含“萬能型”字樣、可靈活繳納保費、可調整保險保障水平,兼有保障和投資功能的保險產品。
提及萬能險,這一兼顧保障和投資的險種曾在市場上紅極一時,過去給人留下了這樣的印象——“重理財、輕保障”。因收益率高于同期的銀行理財產品,還一度引發過市場的搶購熱潮。不過隨著監管政策收緊,去年開始,萬能險從“野蠻生長”到本源回歸,熱度逐漸下降。記者查詢了解,2024年,萬能險的“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為5787億元,同比下降約3%。
根據《通知》的最新政策,萬能險產品僅限于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且保險期限不得低于5年。同時,對同一被保險人銷售的同一款萬能險產品,所有有效保單的基本保險費之和不得超過2萬元,身故保險金額不得低于基本保險費的20倍。
“新規對產品設計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對保障功能的強化,避免萬能險過度理財化。”鎮江一家壽險公司產品經理丁女士坦言,“萬能險本身具有保障和理財的雙重屬性。過去,消費者看中的就是高收益,現在,更多的還是要強調保障的功能。”
《通知》明確禁止銷售過程中的六類行為,包括弱化保障屬性、使用“利息”“預期收益”等誤導性宣傳,以及變相縮短產品存續期限等。
“以前有些客戶更關注收益,現在必須更清晰地講解保障內容和長期屬性。”從業3年的保險代理人潘女士告訴記者,新規實施后,公司已組織相關培訓,要求銷售時嚴格遵循“負面清單”,避免違規宣傳。潘女士舉例說道,萬能險“負面清單”中提到,不可以“將萬能險產品與其他金融產品進行簡單類比或混同”,也不可以“通過調整退保費用、持續獎勵等產品設計要素,或設置部分領取、生存領取、減少保額等條款,變相縮短產品實際存續期限”等。
在資金運用方面,《通知》對萬能險賬戶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不動產類資產等設定了比例限制,并要求加強資產負債管理。
業內人士認為,新規短期內可能影響部分高收益導向的萬能險銷售,但長期看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規范后的萬能險將更突出保障功能,減少銷售誤導,提升消費者信任度。”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消費者購買萬能險時應重點關注保險條款,特別是保障范圍、費用扣除及保單賬戶價值變動規則,切勿輕信“高收益”承諾。(記者 俞佳融)
責任編輯: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