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助力知識產權大保護
金山網訊 近日,鎮江一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經知識產權部門行政調解,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完成調解協議書的司法確認,成為知識產權保護跨部門協作的又一實踐案例。“對這次專利糾紛行政調解結果我很滿意,特別是經過法院的司法確認,讓我對保護企業知識產權更有信心了!”手握法院出具的司法確認書,企業負責人張女士激動地說。
該案中,上海某工具有限公司發現丹陽某工具企業生產銷售、許諾銷售的一款麻花鉆產品,涉嫌侵犯其享有的實用新型專利權,遂向丹陽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行政裁決處理請求。丹陽市知識產權局受理后,組成合議組先行開展調解工作。在知識產權部門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涉案專利侵權爭議達成和解,簽署行政調解協議書,并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經審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書,確認調解協議有效,并明確當事人應當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如果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是近年來鎮江第3件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案件。此類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高效化解了知識產權糾紛,更實現了知識產權案件行政調解與司法確認的無縫對接,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注入了全新活力,樹立了跨部門協作、多元化解糾紛的典型范例。
知識產權“行政調解+司法確認”模式,能更好地發揮行政保護的快捷性、便利性優勢。一方面,行政調解憑借專業性靠前化解糾紛,在柔性協商中平衡雙方利益,幫助企業以相對較短的時間和較低的成本,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經司法確認的行政調解協議具備司法裁判的形式確定力和強制執行力,打消了當事人對調解效力的顧慮,顯著提升了調解的公信力與權威性。“企業在制定知識產權保護策略時,可以將‘行政調解+司法確認’作為重要路徑。”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處負責人建議。
近年來,鎮江不斷強化知識產權跨部門跨區域協同保護,透過“行政調解+司法確認”模式進一步整合資源、凝聚合力、優化解紛流程,為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積累了寶貴經驗,也精準契合了當下優化營商環境、激勵創新創業對知識產權高標準保護的迫切需求。(記者 朱婕 通訊員 黃莉)
責任編輯:李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