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本”不終止 積案18年終執結
金山網訊 “沒想到這筆錢還能要回來。”近日,揚中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歷經18年之久的案件,為申請執行人追回欠款,讓“終本”不再成為“終點”。
據了解,2007年,譚某幫何某、季某夫妻以房屋進行擔保,后因何某、季某無力償還銀行債務,譚某代為償還了50萬元。2008年,譚某多次催討無果,將何某、季某訴至法院。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何某、季某名下房屋經拍賣除去銀行抵押份額后,分配譚某案款18萬元,然而被執行人名下再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于2009年裁定終結此次執行程序。
案件“終本”不代表“終止”。今年以來,揚中法院持續開展“終本清倉”專項行動,由終本管理組依托執行指揮中心集約化查控系統對兩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等信息進行深度篩查,發現并及時查控了被執行人銀行存款176000元。
經過走訪調查,終本管理組發現該存款其中一部分是季某遭遇交通事故獲賠的人身損害賠償金,而何某也已中風長期臥床。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本著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終本管理組成員及時與譚某進行溝通,將調查了解到的情況告知譚某。又多次與被執行人及其家屬聯系,加強釋法明理,希望其換位思考譚某的困境。
最終,在法院的主持和協調下,譚某與被執行人家屬進行協商,被執行人家屬現場湊夠18萬現金一次性了結此案。這起長達18年的糾紛畫上了句號。
為有效提升“終本出清”效果,揚中法院執行局成立終本管理組,配置終本專管員,實現專業團隊管理、專人負責,集中精力清理終本積案。同時,通過多種方式查人找物,喚醒“沉睡案件”,線上“快控”提高查人找物效率,線下同步開展“集中摸排”鎖定目標。
自“854”模式3.0版深化落實以來,揚中法院終本管理組已經累計恢復執行案件1019件,執行到位金額3.01億元。(揚法萱 記者 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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