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騎車人被撞傷 交警:未下車推行也要擔責
前天上午,在市區花山灣北與夢溪路交匯處斑馬線上,一女子騎車被轎車撞傷。趕至現場處理事故的警官表示,騎車人經過斑馬線應下車推行,否則出事故也要擔責。
14日上午9時15分左右,一女子騎電動車由西向東騎行于夢溪路斑馬線進入花山灣北巷內,不料車前部與由南向北行駛驕車左側相撞,電動車被撞后轉向,人摔倒受傷,傷者稱腰痛,后120趕至救治。
有目擊市民稱,事發時,轎車速度較快,行至斑馬線時也未減速更未禮讓行人。轎車駕駛員則稱,當時有一輛車左側與自己并行視線被擋未見騎車人。趕至現場處理事故的警官勘查現場咨詢過雙方當事人后表示,機動車行至斑馬線時未減速注意前方動態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但該警官又為圍觀群眾進行了《交法》知識普及:斑馬線前是禮讓行人,騎車人經過斑馬線應下車推行,此事故該女士在斑馬線上騎行也要負一定責任。目前事故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市民記者 顧華琪)
責任編輯: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