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消協就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展開深入研討
消費者維權成本或將被“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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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 李鴛
日前,鎮江市消費者協會率先在全省開展了消費維權公益訴訟的法律研討會。市檢察院、中級人民法院、潤州區人民法院、江蘇大學文法學院的專家學者們和市消協維權律師團的律師們,就消費維權公益訴訟的訴訟目的、主體、功能以及費用負擔等問題進行了廣泛討論。
群體消費事件時常發生
僅憑個體力量難以維權
鎮江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此前發生的部分群體性消費事件中,一些消費者勢單力薄,舉證困難,消費維權時常陷入尷尬境地。一些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屢教不改,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現象時有發生,僅憑單個消費者的力量往往難以撼動。即便是消費者個體提起訴訟,解決的也僅是消費個體問題,無法對這一類問題作出具有約束。這就使消費維權訴訟無法起到示范和警示的作用。
江蘇大學文法學院訴訟法學系主任陳松林教授指出,公益訴訟是指任何公民、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國家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但是要注意在賦予消費者協會訴訟主體資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對消費者協會行使訴權的范圍作出明確界定,以防止訴權的濫用,保護經營者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下自由競爭。嘗試在消費者維權的民事訴訟中引入公益訴訟制度,并最終探索出一條適合國情的,更全面、更科學的消費者維權機制,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保障經營者合法經營、自由競爭。
消費維權領域公益訴訟
消協可代替成為當事人
鎮江市消協法律顧問陳紅堅律師認為,消費者協會作為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在向不法經營者提起賠償訴訟時顯然比單獨的消費者訴訟更有力量。然而,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消協不是生活消費這一民事法律關系中被侵害的主體,因而不能成為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沒資格向法院直接提出訴訟申請。因此,有必要從訴訟制度設計上對消費者給以更為直接有力的支持,嘗試在消費者維權訴訟領域內引入公益訴訟制度,賦予消費者協會在消費者維權訴訟中的當事人地位。
此外,眾多法學專家分析了近年來國內幾起典型的公益訴訟。由于我國民法規定原告只能是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公益訴訟的主體通常是消費者或是律師、學者等法律界業內人士。即使原告勝訴,法院也不過判決對方返還不該收取的幾塊、幾十塊錢,而原告支付的大量訴訟成本,包括精力和時間上的損耗,則只能由原告自己承受。
如果由消協代替眾多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則每個消費者都可以獲得賠償,訴訟成本經過分攤,維權更容易“輕裝上陣”。這就意味著,若一個假冒產品侵害了一萬名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的獨立訴訟也許只能解決一個人的求償權問題,但公益訴訟就可能使得另外9999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以賠償。長遠而言,商家會懼于公益訴訟的法律后果,不敢自恃強勢而忽略消費者的合法訴求。
消費個體不再忍氣吞聲
需要相關部門達成共識
鎮江市消協秘書長魏曉曦表示,新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公益訴訟是一個嶄新課題,需要消協組織進一步加強理論探討和實務準備。由于目前公益訴訟的配套法律、司法解釋等尚未出臺,消協和檢察院、法院等相關部門要更進一步加強溝通,在訴訟主體、證據搜集采信、賠償范圍標準等方面,都需要研究交流,形成共識。在條件基本具備的情況下,開展先行先試,力爭取得經驗,努力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社會影響,以確保今后面對群體性消費侵害時,消費個體不再忍氣吞聲。
江蘇省消協副秘書長李小娟說,鎮江本次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國召開此會議,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她希望鎮江消協和法學專家近期能找到一個有影響、能引起轟動效應的侵害消費者權益事件,實實在在地打一場公益訴訟官司,進一步提升消協組織的公信力和影響力。(王露 陳紅生)
■ 背景新聞
新民事訴訟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更多人期待
消費維權公益訴訟
本報訊 今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新增了“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條內容,這是公益訴訟內容首次被寫入民事訴訟法。
對于“公益訴訟”這一說法,很多人還很陌生。目前比較完善的解釋是指: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對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請求人民法院進行糾正和制裁的訴訟活動,按照提起訴訟的主體公益訴訟可以劃分為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其他社會團體和個人提起的公益訴訟,前者稱為民事公益訴訟或行政公益訴訟,后者稱為一般公益訴訟。
相對環境公益訴訟,更多的人也期待在消費維權領域能邁出更大的步伐。前段時間,據央視報道,一些用戶投訴稱,自己花錢買了更快的寬帶,但網速并沒有快起來。有關報告指出,國內超半數用戶實際寬帶下載速率低于運營商提供的名義寬帶速率,中國的寬帶是“假寬帶”。羊城晚報記者撰文指出,新民訴法增加了關于環境公益訴訟的規定,新民訴法自明年1月1日實施后,對于寬帶“缺斤少兩”之類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就應當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以公權機關、公益組織的名義“代表”消費者群體,以司法手段“集中”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鎮江市消協相關人士指出,通過公益訴訟的形式,將單個消費者的維權行動聚合、放大,可望有效整合消費者、公權機關、公益組織、司法機關的力量資源,推動壟斷行業、公共服務行業提高服務水平,逐漸打破行業壟斷,形成均衡、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新格局。
(記者 王露)
責任編輯:陳潔